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招標公告
發(fā)布時間:2015.03.20
招標人 名 稱:中山市沙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 地 址:中山市沙溪鎮(zhèn)寶珠中路1號 聯(lián)系人:鐘先生 電 話:0760-87797233 招標代理機構 名稱: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中山分公司地址:中山市東區(qū)松苑路金龍橫街26好101房 聯(lián)系人: 吳工 郵編: 528400 電話: 0760-88633722 傳真: 0760-88873238 項目名稱 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 建設地點 廣東省中山市 資金來源 市鎮(zhèn)兩級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 100%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到位 招標范圍 中山市岐江公路沙溪段改建工程項目的路面、排水、交通標線、其他工程等施工,具體范圍以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。 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: 360 個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:2015 年2 月 計劃交工日期:2016 年 1月 質量要求 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合格; 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工程質量評分為90分以上。 投標人資質條件、 能力和信譽 資質條件:見附錄1 財務要求:見附錄2 業(yè)績要求:見附錄3 信譽要求:見附錄4 項目經(jīng)理和項目總工資格:見附錄5 其他要求:見附錄6、7(如有) 投標預備會 不召開。 1、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 月 日17 時30 分前。 不專門召開答疑會議,投標人向招標人(或招標代理機構)提交有關問題的,可于議程安排時間內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登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欄,憑數(shù)字證書登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平臺,點擊“投標管理”,點擊“參與項目”,選擇參與的項目名稱,點擊“我要投標答疑”,即可提出問題,保存后即可提交。且所提交的資料以無記名形式提交,不得有任何可識別投標人單位及人員的標識。 2、招標人網(wǎng)上澄清的截止時間為:2014年 月 日17 時30分前,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發(fā)布答疑紀要。 招標人(招標代理)收集相關問題,組織有關單位人員 答復并形成答疑紀要(補遺書)。發(fā)出答疑紀要(補遺書)前,應把答疑紀要(補遺書)在相關主管招投標部門備案,經(jīng)備案后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“工程答疑”欄發(fā)布答疑紀要(補遺書)。各投標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“工程答疑”下載答疑紀要(補遺書),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。投標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獲取答疑資料造成的后果,由投標人自行承擔。 注:具體時間詳見網(wǎng)上議程安排。 召開,召開時間及地點: 年 月 日,上午9::00 中山市沙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 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具體時間詳見網(wǎng)上議程安排。 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 具體時間詳見網(wǎng)上議程安排。 投標人要求澄清 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具體時間詳見網(wǎng)上議程安排。 投標截止時間 年 月 日9:00,投標人應于當日8:30~9:00將投標文件遞交至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中山市中山四路45號)指定的開標會議室 注:具體時間詳見網(wǎng)上議程安排。 投標有效期 自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 120 天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:轉賬(不接受現(xiàn)金交納)。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(yè)信息庫中登記的總公司基本賬戶轉入下列賬戶: 開戶單位:詳見“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” 開戶銀行:詳見“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” 開戶賬號:詳見“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”中的賬號。 銀行地址:詳見“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” 財務聯(lián)系電話:0760-88388302 金額:¥30萬元 繳納截止時間:具體時間以網(wǎng)上公布時間為準。 投標人繳納保證金時必須嚴格按照“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”的要求進行繳納。投標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,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。 繳納投標保證金后,投標人將繳納的有關憑證(結算業(yè)務委托書、電子回單等到帳憑證)掃描件或復印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。 招標人應在發(fā)出中標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。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,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。